2017-04-2615:34

[記者黃欣柏、張文川/台北報導]司改國是會議第三分組今召開分組會議,討論檢察官定位等議題,稍早分組召集人瞿海源說明今日決議事項,就檢察官實質定位部分將維持現狀,未來可能由司法院、法務部等單位召開相關學術研討會去討論,而「地方法院檢察署」未來將把「法院」二字拿掉,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圈選方式上也將調整。今日分組決議,首先是各地檢署未來不再冠以法院名稱,此議案由15名委員同意通過;至於實質上是否替檢察官量身訂做《檢察官法》或《檢察署法》,則以9票贊成對上8票反對,未達半數同意而未通過。此外,分組決議檢察官未來不應再請領辦案獎金,也不應派駐到任何與檢察事務無關的行政機關任職,以維持檢察官獨立超然之地位;至於有委員提案檢察官制度入憲,此部分表決也未通過。在人事制度上,為了擴展檢察官視野及歷練,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提案,應活化一、二審檢察機關人事交流,並建立以歷練為主的審級輪調制度,此部分獲得18名委員同意通過;另也要落實檢察官候補及試署制度,以主任檢察官為核心,強化團隊辦案機制,且一審重大案件應由主任檢察官帶領團隊辦案。在主任檢察官的任命上,分組決議未來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應以檢察官票選宜蘭 創業產生為原則,調整法務部長的圈選權,此部分據悉連法務部長邱太三本人都投下同意票。另有委員提案,檢察長應由全國檢察官票選職缺3倍人選,再由檢察總長選出職缺2倍人選,最後送法務部長圈選,但此部分僅6名委員同意,並未通過;此外也有提案認為,檢察總長應由法務部檢審會提出人選,再由法務部長圈選,接著送行政院與立法院審議,但此部分也未通過。台中 創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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